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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建党对象管理制度

作者:    信息来源: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19-11-04

外国语学院建党对象管理制度 

一 建党对象推选及发展工作基本要求

1 各级党,团组织对建党对象的推选,发展工作的严重性,严肃性要有正确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使这项工作得以扎实、有效的开展,并保证其能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以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2.建党对象推选、发展工作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

二、建党对象推选条件

1.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对入党有正确的认识,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主动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原则上每个季度一篇)。

3.学习上目标明确、态度端正,能学有所长,成绩处在班级中等水平以上。(凡有学科考试不合格者一般情况下不能被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

4.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公益活动以及班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群众基础比较好,综合测评德育排名处于班级前列。担任学生干部、表现出色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5.该学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三、建党对象推选及培养考察

1.团支部推选建党对象

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推选大会,由团支书主持,要求有80%以上的团员青年出席。根据上述建党对象条件,填写《推优表》,将其个人自评及团支部推荐材料报党支部进行评审,上报上级党、团组织备案。每年进行两次“推优”。

推选大会的内容包括:自荐,他荐,讨论。

党支部会指派两名学生党员联系人对各团支部推选过程予以坚督。

2.党支部确定建党的对象

党支部会参考各方面意见,对各团支部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其中包括:1)个人自评及团支部推荐材料;2)各支部辅导员及任课老师意见;3)个人思想汇报质量;4)若担任学生干部,则包括共事同学及辅导老师的意见。在综合上述依据后,党支部通过支部会议讨论,初步确定建党对象名单,并将其列入年度建党对象发展计划。

3.对建党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建党对象确定后,请他们填写《建党对象考察、预审表》,对他们进行为期一年的重点培养与考察。在此过程中,党支部会为建党对象指派两名党员作为联系人,定期取得联系,及时将党组织的要求传达给他们,以更好帮助他们进一步向党组织靠拢;同时,也及时将建党对象的思想动态变化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使党组织对他们有更全面更客观的了解。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了解等方式,广泛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参加对学生发展对象的群众座谈会的人数不得少于10人。记录应详实、完整。对当年有毕业实习安排的本专科毕业生发展对象的群众座谈会,应尽量在毕业前的上一个学期期末前完成。

5.政审工作。政审的基本内容: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听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现实表现及对本人的影响等。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一般可通过函调。支部汇总各方面的意见的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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