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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的基本程序

作者:    信息来源:就业指南    发布时间: 2014-06-18
(一)择业准备:
1
、心理准备:认清形势,对自己进行合理定位,明确就业地区、行业、职业等目标;
2
、材料准备:根据目标,有针对性地制作求职信、简历、推荐表、证明材料等求职材料。
(二)收集就业信息:获得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析和筛选。
(三)参加应聘:依据信息参加招聘会或前往单位应聘,根据单位的不同要求,可能要经过笔试、面试(可能不止一轮)、组织考核、政审、体检等程序。
(四)在双方共同意愿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由用人单位到当地大学生就业中心办理人事手续。
(五)用人单位将盖有当地大学生就业中心印章的协议(或由学生本人)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并录入就业计划。
(六)学校上报就业计划并统一申办《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七)离校时领取第一批就业的学生《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报到。此后与单位之间的手续办理与学校无关,请毕业生与单位联系。
(八)毕业生离校后,学校根据就业计划转递毕业生档案至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
(九)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在两年内进行就业,学校继续帮其上报就业计划并申办《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超过时间未就业,学校将把毕业生的户籍和档案转到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由当地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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