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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声传译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2-26

同声传译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

同声传译实训室是外国语学院进行口译课和辅助口译教学的重要教学场所,其设备先进、技术复杂、费用昂贵,为确保设备运转良好,保证教学顺利开展,延长其使用寿命,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师首次使用同声传译实训室前,必须经过技术操作学习,合格后方可授课;操作时应严格遵守“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运作。

二、同声传译实训室的课表确定后,应严格照课表执行,不得擅自变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变化应提前与外国语学院教务科协商解决,不得私自随意调课。

三、在同声传译实训室上课的学生要固定座位,不得随意变动,由教师严格按座位考勤,交外国语学院实训室备查。不准在本班内插补外来学生。凡进入实训室的学生,要对号入座,保持安静整洁,禁止在实训室内打闹喧哗、吃东西、喝饮料、随地吐痰、乱扔脏物、乱写乱画等,严禁吸烟。所带背包、食品、水杯、饮料等物品必须放在指定位置。

四、在同声传译实训室上课的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教室,合上电闸,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同声传译实训室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教师不得离开教室或让学生代管,任课教师要对同声传译教室全部设备负责。任课教师在上课时要监督和指导学生用好仪器设备。班长须协助教师并指挥同学保护好设备。上课时发生停电、停机和设备出现故障时,教师要及时关闭机器电源,然后通知外国语学院实训室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五、师生都应爱护实训室设备及其他公物,轻敲键盘、鼠标、轻拿轻放。教师未经允许,不得使用自己的电子设备。为保护设备,减少灰尘进入机器,同声传译实训室尽量不要开窗,禁止使用粉笔,教师上课需要书写时使用投影仪。

六、教师必须要求学生不得擅用实训室内任何设备,不得私自移动实训室内任何设备间及其他物品,不得私自改变系统设定、硬件配置及终端设备,教师和学生均不得进入设备间,造成损失的按时价赔偿,另外追究相应的责任。

七、下课后教师要负责检查设备数量,对使用时间内教室流动器材如耳机、话筒等负责清点,发生丢失或损坏要追查责任,进行赔偿。任课教师最后一个离开,负责关机器,断电源,锁好门窗,及时交还钥匙。认真填写同声传译实训室设备使用登记表。

八、凡违反使用制度和上述规定者,外国语学院有权追究责任并酌情给予经济处罚。

同声传译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同声传译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心协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组织对同传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防患于未然。

二、注意安全用电,设备或线路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有接地要求的设备必须按规定接地,或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经常性检查线路,及时更换破损电线、插座和开关。

三、上课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向管理员和学院领导报告,并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待管理员和教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上课。

四、任课教师每次上课时,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实训室主控端、学生端的计算机安全管理,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或浏览反动、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

五、强化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如发生意外情况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并在最短时间内消除火情。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状态正常。

六、加强防盗意识,非实验员、教师不允许随便在实训室参观、逗留,每天下班前管理员必须到实训室检查断电情况并锁好门窗。

七、认真执行实训室登记制度。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八、实训室钥匙必须妥善保管,持有者不得私配或转借,下课后必须及时交回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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