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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16

外国语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教学督导工作的目的

二级教学督导小组是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课堂教学督查实施方案》、《萍乡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强化对二级学院教学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帮助和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督促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升教学水平;了解教学各环节的运行情况,检查教学管理情况,反馈教学信息,监督教学质量;分析教风和学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学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教学督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欧阳咏梅黄柏萍

副组长:刘佳萍 卓玲

组员: 肖德夫 巫宜霖 彭向萍 周利 陈怡 刘武松 江双莲

工作人员:曾鹏

三、教学督导小组的工作内容

1.开展教学质量等级评估。根据《萍乡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总体方案》要求,制定《外国语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并依据方案积极开展一年一度的教师教学质量等级评估。

2.入课堂听课,评课反馈,加强对课堂教学的质量监控,并对任课教师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

3.检查教学文件。每学期对教师提交的“五有”材料(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作业批改记录、考勤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评分标准评定得分。

4.检查试卷。每学期考试结束后对试卷质量和批改、装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评分标准评定得分。

5.检查毕业论文。中期答辩前和结题答辩前对毕业论文归档材料和论文格式等进行认真检查,并按评分标准评定得分。

6.阅读和分析学生教学信息员每月反馈的教学信息,并将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

和教师个人,监督整改过程,检查整改效果。

7.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认真组织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活动,确保“双向互评”工作取得实效。

8.检查教学工作日常,每天有值日记录,发现不良教学情况须及时报告本院领导,如果情况严重,问题重大,必须报学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并协助解决。

9.检查实践教学,监督实习实训各环节的实施。

四、教学督导小组的职责要求

1.深入教学一线,全面了解相关教学信息,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问题,为教学

部门提供必要的服务;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2.定期或及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情况、通报督导工作相关信息、反馈意

见,协调对全院教学工作的适时调控;每学期向本学院提交一份教学质量检查报告或督导工作总结,经院长签字后,将交纸质稿和电子稿交给学校教评中心审核存档。

3.维护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协同有关方面对教师进行教学业务

考核,促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效率等。

4.积极开展业务研究,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能力、水平和质量。

5.为教学基本建设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方案,为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等有关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6.督导组在工作中不断规范和完善督导工作文档,工作记录在每学期末整理成册并存档。

外国语学院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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