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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学生校内外租住管理规定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11

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依据《萍乡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并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本规定。

1.在校学生应根据学工处统一安排,在学生宿舍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内外租住。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经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所在学院审核、学工处和学校批准,方可在校内外租住,并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在校内外租住期间,学生如发生人身及财产等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责任。

3.各学院每周至少安排一次查寝,学工处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查寝,检查是否有学生擅自在校内外租住。

4.如查实有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内外租住的学生,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搬回宿舍,并给予通报批评;不听劝告、拒不搬回宿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5.本管理规定从2013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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